Q1. 約珥書第三章記載「將來的審判」,並且在第二章結尾提及「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約珥書 2:32a)。
但是,對於耶穌傳道時期之前的偤太人來說,因為自有永有的獨一真神所啟示的名字,其發音在被擄歸回後已經失傳(對於希伯
來聖經記載的那四個子音,偤太人以「阿多奈(主)」代替,避免妄稱上帝的名)。試想,對於當年耶穌傳道之前的信靠上帝
者,是否會因為無法在審判時正確求告獨一真神而失去盼望?又,以此來看,現代基督徒能夠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是否是上
帝賞賜極大的恩典?而以此來看,你認為使徒行傳 2:11 結尾所說的「上帝的大事(神的大作為)」可能是指什麼?
Q2. 約珥書 2:28 提到「恁的子查某子欲做先知講話;恁的老人欲得著眠夢,恁的少年人欲看見異象。」而從使徒行傳第二章的記
載來看,做先知講話、作夢、看見異象…應該是關於「講上帝的大事」(使徒行傳 2:11b)。對你個人而言,曾經看見異象或夢見
「上帝的大事」嗎?如果沒有夢過或見過上帝的大事,試問,信靠上帝的基督徒要如何做先知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