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義人行惡,則先前的善全被抹除;但,惡人變好,卻可以透過賠償先前對他人的虧缺而被赦免…試問,這樣算是公平嗎?(舉例來說,某甲先前送隔壁鄰居十隻雞,但卻在後來偷抓鄰居的一隻雞…他先前送十隻雞的善不被紀念,卻要因為後來偷抓五隻雞而受罰。另外,某乙先前偷抓鄰居五隻雞,後來認錯並賠償鄰居五隻雞,於是不用受責罰。…你認為這樣公平嗎?為什麼?)
Q2. 從現代台灣社會來看,惡人變好以後,若是賠償或彌補先前被他傷害的人的損失(包括外在與精神層面),很有可能會得到原諒。不過,對於義人行惡之後,其先前所累積的義或善全部被抹除,或許會讓人感到不公平…,而,按照以西結書33章描寫的背景來看,當時,似乎也有人認為「義人行惡,先前的義被全部抹除」是不公平的;然而,從那時的耶路撒冷城來看,你認為:上帝透過先知所提出的信息是不公平的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