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改革…
歷代志下17:1-10、19: 4-7、20:29-30
李子和牧師
引言
本文以「兩次改革…」為題,想要從約沙法王的經驗探討此人在信仰上的成長,並期待以此做為現代基督徒的省思。按照歷代志所記載之「這樣,約沙法的國得享太平,因為 神賜他四境平安。… 約沙法效法他父亞撒所行的,不偏左右,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代下20:30-32)約沙法王應該算是好王,因為他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且在他治理之下的偤大國享有太平的生活。而對於這位讓國家得享太平的好王,聖經中提及,在他當王的初期已經先強化軍事上的力量與防備(代下17:2),至於他在當王以後就隨即進行改革,從聖經對亞撒王時代的描述來看(代下16章),極可能是約沙法不認同其父親的治國方式。
從歷代志下16章的記載看來,約沙法的父親是採取倚靠亞蘭王的外交政策,因此曾經受到先見哈拿尼的指責。而以此來看,約沙法登基為王以後,若是沒有要延續父親倚靠亞蘭國的政策,則需要為了自立自強而對亞撒王的政策進行改革。至於約沙法所提出的改革方案,照歷代志17章的記載,乃是要讓偤大國的全部人民都敬畏上帝並遵循上帝的律法,因此,在約沙法登基作王的第三年,他差派許多官員(便亥伊勒、俄巴底、撒迦利雅、拿坦業、米該亞)以及許多利未人和祭司,讓這些人帶著上帝的律法書在偤大各城教訓百姓(代下17:7-8)。
約沙法進行的改革,顯然是帶給偤大國極大的幫助,因為,當偤大國不再倚靠亞蘭國的幫助,轉而要強化自己的軍事力量,又積極地將上帝的律法教導給所有的人民,那之後,聖經記載「耶和華使偤大四圍的列國都甚恐懼,不敢與約沙法爭戰。有些非利士人與約沙法送禮物,納貢銀…約沙法日漸強大,在偤大建造營寨和積貨城。他在偤大城邑中有許多工程,又在耶路撒冷有戰士,就是大能的勇士。」(代下17:10-13)顯然地,偤大國在約沙法當王以後逐漸強盛,代表這位君王的改革是有利於偤大國;不過,對於約沙法而言,他並不是從此一帆風順、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從歷代志錄的記載看來,二十章中又描寫約沙法的第二次改革,而若是將約沙法兩次的改革相比較,大概會發現,改革的重點都是在於「上帝律法與敬畏上帝」,因此,或許不少聖經讀者會問:「既然約沙法登基為王之初所做的改革已經是建立國家將走向興盛的局面,為何歷代志錄作者要將相似的改革分為兩次敘述?」從約沙法做王時的偤大國一直都是興盛的情況來看,似乎,他在當王時下定決心要自強並實際讓偤大國不再倚靠亞蘭國,且他所差派的官員與宗教人員也已經將上帝的律法教導全國的人民,至於偤大國在後來也是持續興盛,作者又何必刻意描述第二次的改革?
兩次改革之間發生什麼事?
從大衛命令約押數算人民卻引起瘟疫的事件看來,聖經讀者應該知道「凝聚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不是武力,而是要讓上帝的百姓都以敬拜上帝為中心」,而如此的道理,從約沙法治理國家的政策看來,他應該也從先祖的經驗深知「敬畏上帝」的「必要」。當然,如果從列王紀的資料來看約沙法,聖經讀者大概會發現那屬於受擄歸回前的作品並沒有對其改革多加著墨。事實上,單以台語漢字版聖經來看,可以發現:歷代志十七章1-19節的經文沒有標註在列王記裡的對照經節,至於亞哈王夫婦搶奪鄰舍的葡萄園,以及先知以利亞對抗這個惡王的相關事蹟(除了以利亞曾寫信警告約沙法的兒子以外,代下21:12-15),都沒有被記載於歷代志錄裡。
有聖經讀者認為,歷代志錄是以南國偤大為中心的作品,因此,經文裡自然會含括較多關於偤大國的事。不過,從「故事之前還有故事/作者是前讀者」的角度來看,比較後來的人所寫的故事會含有對先前的故事之省思,因此,對聖經讀者來說,較晚期成書的歷代志錄裡應該會有對列王紀的神學反省。也就是說,誠如較晚成書的約翰福音會對共觀福音所記錄的事件提出神學反省,歷代志錄作者在經歷過歸回重建以後,對於同樣的事件就可能會有想要強調的觀念。而論及歸回重建時所強調的觀念,相信多數基督徒都知道是以斯拉等人所高舉的上帝律法,而以此來看,歷代志錄作者會特別提及約沙法派人到偤大各地教導上帝的律法,背後的理由應該是不難合理猜測。
受擄的以色列人在歸回耶路撒冷之後,他們明白聖殿與相關儀式都可能會被外在環境破壞,但,上帝賞賜給選民的律法不會受時空限制,可以讓人持續維持與上帝的關係。因此,在律法主義興起的時期,歷代志錄作者透過約沙法王的事蹟強調「王應該要將上帝的律法教導給人民」,畢竟,上帝所揀選的王應該是承襲士師的任務 – 帶來公義,而公義的標準不是照每個人自己的想法,而是要每個人都在明白上帝律法的情況下行公義。
從以色列人的歷史看來,公義並不是以多數人的觀念為標準;否則,當多數人都將偶像崇拜視為正當,並且因此將功利主義與相關的惡行視為正確,則敬拜上帝的人豈不是被視為不公義?以此來看,多數人的聲音不見得是正確,但,也不能因此提高少數人的聲量,畢竟,當年喊著要釘耶穌十字架的可不是猶太社會裡的多數,而是那些既得利益的少數人用比較強勢的言論主導惡事。以此來看,公義的標準與人數上的統計沒有對應關係,無論多數或少數都不能利用民粹決定公義與否,因為,公義是屬於上帝的特質,只能回歸到上帝所賞賜的律法。
較具體來說,人們對公義的判斷是要在查考上帝所賞賜的律法以後,因此,歷代志錄作者在歸回重建時期強調「遵守上帝律法」,也因此,後來在猶太社會裡產生許多「對律法的解釋」。畢竟,當人們要生活中實踐律法時,可能會發現:對律法的解釋不同,就會產生「沒有共識的標準」,而沒有共識的標準仍然有可能會帶來「任意而行」的現象。換句話說,光是知道「遵循上帝律法的重要」,仍然無法讓有限的人確實生活在上帝所喜悅的公義中,而以此來看,在登基為王的初期,約沙法雖然曾努力自強,並且,他曾經積極地要讓偤大國人民都接受上帝律法的教導,但,他自己卻曾經犯下大錯並讓先知責備。
論及約沙法的錯誤,要從歷代志錄下卷18章的記載來看,當時,約沙法訪視他的親家亞哈(約沙法的兒子耶和蘭娶亞哈王的女兒亞她利雅),而在訪視期間,亞哈慫恿約沙法一起出兵攻打亞蘭王……。可能是因為人情世故上的壓力,約沙法難以提出拒絕的理由,但他提議「需要求問上帝」,但亞哈卻找來400名御用先知,而考量當年耶羅波安逼迫利未人與祭司離開北國,以及從亞哈與耶洗別吩咐異教先知對付以利亞的事件來看,亞哈應該是企圖以此欺騙約沙法,所以,約沙法對那些假先知提出質疑,因此,亞哈又找來上帝的先知-米該雅。
米該雅來到眾人面前以後,提出「此次出兵無法平安歸來」的警告,但,亞哈依舊決定要出兵,而令人訝異的是,約沙法竟然也隨亞哈前往戰場。後來,亞哈可能是擔心米該雅的預言成真,於是將王服換下,想要讓敵軍無法辨識,藉此在戰爭中保命。當然,軍隊出征時,還是需要有穿著王服的主帥,因此,亞哈將王服換下,就讓穿著王服的約沙法成為亞蘭軍的頭要目標。以此來看,約沙法等於是被陷害作替死鬼,而如此的愚昧也導致他險些被敵軍誤殺。所幸,在危急時刻,約沙法還記得哭求上帝,也得到上帝的憐憫,讓敵軍放他一條生路。
約沙法在該事件中的愚昧行徑,大概讓聖經讀者想到詩人所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篇1:1-2)從約沙法的愚昧經歷來看,要遠離惡人乃是一刻都不能怠惰的功課。從詩人的論述看來,要遠離惡人、罪人與褻慢人的方法是要晝夜思想上帝的律法,而所謂「晝夜」乃是指白天加夜晚,也就是24小時沒有間斷。看來,約沙法雖然因為重視上帝的律法而讓國家強盛,但他自己卻在不經意中與惡人為伍,並且,因為人情上的壓力而導致他沒有聽信先知米該亞的警告,甚至糊塗到被亞哈利用為擋箭牌。
雖然,約沙法在危急時期哭求上帝而得救,雖然,邪惡的亞哈在那個事件中被射殺,並且,他是被隨意開弓的箭射中鎧甲的縫,顯出他的詭計即便可以滿過敵軍,卻仍然是照著先知預言的結果 – 死於那場戰役;然而,顯然地,約沙法讓自己陷入危險的經驗,會讓他在後來做信仰上的省思。因此,約沙法在回到耶路撒冷並被先見責備之後,他又一次進行改革,要更強化自己與偤大國人民的信仰。而從聖經所記載之「約沙法…引導民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又在偤大國中遍地的堅固城裡設立審判官…」(代下19:4-5)看來,約沙法在第二次改革時是「親自引導並設立審判官」。
省思
回顧約沙法當王第三年時所做的改革,當時,他的行動是「差遣下屬」到各地教導律法,但在19章中所描述的改革行動中,約沙法是親自到民間巡查並引導人民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代下17:7-9 cf.代下19:4-11)按照聖經記載,約沙法親自到偤大國各地設立審判官,並且交代他們要敬畏上帝、辦事謹慎,要倚靠上帝的同在,並以上帝的律法作為判斷的標準,不可以偏待人,也不可以受賄賂。約沙法在第二次改革的行動裡親自教導各地的審判官,這或許讓讀者想到:被亞哈陷害的那件事可能讓約沙法的信仰有所成長。
在被惡人亞哈陷害之前,約沙法其實已經在偤大國做重要的改革,並且,那些改革的成效讓偤大國逐漸強盛。不過,約沙法在被陷害時向上帝哭求幫助,並且在回到耶路撒冷時先見責備,如此的經歷可能會讓他在第二次改革時更加謙卑。而已如此地角度來看,讀者應該就會注意到:聖經作者在論述第一次改革的結果時,提到「耶和華使偤大四圍的列國都甚恐懼,不敢與約沙法爭戰。…約沙法日漸強大,在偤大建造營寨和積貨城。」(代下17:10、12)至於第二次改革以後,則是「列邦諸國聽見耶和華戰敗以色列的仇敵,就甚懼怕。」(代下20:29)
在兩次改革之間,約沙法已經明白人的軟弱,因此,歷代志下20章所描述那場與以東的戰爭中,約沙法是全然倚靠上帝,也經驗到上帝親自擊退敵軍的神蹟,並且,照歷代志作者的描述,那場戰役以後,世人懼怕的對象不再是約沙法,而是約沙法所敬畏並倚靠的上帝。被敬畏的對象從約沙法回歸到上帝,這,不只是歷代志作者在寫作時所強調的重點,也應該是約沙法在第二次改革中的信仰成長。在第一次改革時,約沙法差派下屬將上帝的律法教導給人民,或許是為了讓國家強盛的需求。不過,約沙法後來明白:不只是人民需要上帝的律法,身為領導者更是要晝夜思考上帝的律法。
從約沙法在兩次改革之間的經驗來看,要讓自己晝夜思考上帝的律法,對於身為領導者的他或許並不容易,畢竟,身為君王的他需要面對國家繁瑣的內政,也可能因為人情而在外交上身不由己,如同被亞哈王慫恿時不經意地與惡人同流合汙,因此,約沙法王在經歷上帝的拯救以及被先見責備以後,在第二次改革中,他不是只派下屬將上帝的律法教導給人民,而是親自到各地去幫助人民歸向上帝,並且設立審判官,讓上帝的律法可以常態性地幫助人民。從約沙法第二次改革的行動看來,要讓自己時時警醒遵守上帝的律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成為教導上帝律法的人,因此,懇求聖靈幫助,讓我們也努力成為教導上帝話語的人,也因此,讓我們晝夜思想上帝的律法、成為有福的人!